一、推荐条件: (一)“推优”对象:“推优”对象为团组织关系在我院且年龄已满18周岁并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共青团员。 (二)政治表现。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言行一致。定期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及以上。 (三)品德修养。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向上,热爱集体,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普通学生两学期德育成绩都过1/3,学生干部两学期德育成绩平均过1/3。 (四)学习表现。学生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所修课程中无不及格门次,普通学生两学期智育成绩都过1/3,学生干部两学期智育成绩平均过1/3。 (五)综合素质。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校、院(系)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校园和班级活动,热心集体事务。对于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六)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国家、自治区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获自治区级、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在各级(全国、全自治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4、自治区、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6、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分团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和班级内主要学生干部等为学院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并可适当放宽推优条件。 7、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团员。 (七)凡受过校内处分者,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凡被确定为“推优”对象后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二、推荐程序: 1、团支部书记约请班主任、班级党员联系人召开班会,并提前将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公布。 2、推优工作会议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以班级为单位召开民主测评会。班会应由班级团支书主持,班主任监督。 3、班会实到人数须达到班级人数的2/3,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被选举人得票率必须达到实到人数的60%方可推荐,每班推荐一人。 4、请团支部书记将投票结果填写在《动物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中,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并填写《动物科学学院第二十八期发展党员信息表》。 备注: 1、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材料,于5月7日12:00之前将《动物科学学院第二十八期发展党员信息表》电子版发到团委邮箱(nnddkytw@126.com),《动物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纸质版交到动科323办公室,过期不候。 2、文件夹名为:ⅩⅩ年级ⅩⅩ班级重点培养对象个人信息。 动物科学学院党委 2018年5月3日 |